历时10个月,中国钢铁行业遭遇的首次337调查已全部初裁终止。
2月23日,中国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根据美国钢铁公司的撤诉动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发布初裁(第56号令),终止对华碳钢和合金钢337调查案中有关商业秘密指控的调查。预计,ITC将于30日内作出终止该项调查的最终裁决。至此,美国针对中国钢铁的337调查全部终止。
此前的当地时间2月15日,美国钢铁公司发表声明,称正在撤回针对中国黑客窃取其高科技钢铁关键配方的诉讼。虽然美国钢铁公司同时表示,将继续推进有关中国制造商违反反垄断规定、通过第三国发货各种钢铁制品以逃避关税的指控,并保留重新提起网络盗窃诉讼的权利,但其撤回诉讼之举显示其目前遭遇了挫败。
针对本次337调查,中国商务部曾该案立案后的第二天即发文表示,美国史无前例地针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中方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中国商务部认为美方对中国钢铁发起的337调查,其申请和指控“没有事实依据”。
2016年4月26日,美国钢铁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调查申请,请求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碳钢和合金钢产品提起337调查。1个月之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宝钢、武钢、鞍钢、首钢等共计40家中国钢企正式发起337调查。40家钢企受到指控不一,有的三项均涉,有的部分涉及。
值得注意的是,337调查一旦成立,中国相关钢铁产品将面临永久禁入美国的局面。另外,中国钢企一旦败诉,中国其他钢铁产品或许也会面临被提起调查的可能性,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也可能会效仿美国。
美国钢铁公司当时的指控共包括三项:第一,合谋定价,并操控产量和出口数量。第二,侵占和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的商业秘密。第三,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美国钢铁公司还同时声称,中国钢铁企业的上述行为导致美国国内钢铁企业的严重亏损和失业率上升,从而构成对美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或破坏。
不过,目前看来,美国钢铁公司对中国钢铁行业的指控已全部落空。随着此番有关商业秘密指控的调查的终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目前已终止对三项指控的全部调查。
2016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作出初裁,认定美申请人未能按照美国反垄断法的要求证明其遭受垄断行为的损害,也未能提供有关掠夺性定价行为发生的事实性证据,因此决定终止第一项调查。
随后在2017年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终止了第三项指控的调查,即关于伪造原产地证明的指控的调查。在驳回声明提到,中国钢铁生产商“通过转口贸易,改变原产地证明,非法规避美国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然而,请愿人(美国钢铁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中国钢铁生产商伪造原产地。
当然,中国钢企还需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及美国总统的最终决定。
所谓337调查,调查依据为现行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1337节(最初为第337条而通常被称为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此项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特别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不受涉嫌侵权的进口产品所侵害。
而在实际操作中,337调查已成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据统计,中国已经连续13年成为337调查涉案最多的国家。从2007年到2016年4月,美国共发起337调查392起,其中,涉华案件多达169起,占比43%。不过,中国钢铁行业遭遇337调查则为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