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欧盟推行了"先行监督"的进口许可证机制,要求紧固件企业在进口来自欧盟地区以外国家生产的碳钢及部分钢铁紧固件时必须持有进口许可证,以监控输入欧盟的特定钢铁产品,并向第三世界国家传递出强烈的政治信息,即欧盟正跟随当下时势而行。
欧盟在今年2月,被迫撤销对中国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措施,引起了欧盟内部部分紧固件企业的不满及诉求。欧盟就反倾销撤销事件表示,会听取盟内企业的诉 求,但其自身不会再次主动发起对华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而其推行进口许可证机制的目的在于,对对华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措施撤销之后,加快建立贸易模式变 化后的新格局。
欧盟:决定对第三国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事前监管措施
4月28日,欧委会发布官方公告,决定对来自第三国的部分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事前监管措施。公告称,根据欧盟2015/478条例规定,如进口产品对欧 盟产业造成损害威胁,出于欧盟利益考虑,可对该产品采取事前监管措施,以能迅速分析评估第三国进口产品趋势。被监管产品范围为海关税则号7208至 7306项下,以及7202、7307和7318项下部分产品;且进口量大于2.5吨。进口商需向各国主管部门申请获得监管文件,并按要求提交进口数量和 价格等信息。该措施将于公告发布21个工作日后开始实施,实施期限截止至2020年5月15日。
2016年钢铁产品(含碳钢及部分钢铁紧固件)进入欧盟的监督许可证规定
欧盟推行了「先行监督」的进口许可证机制,以监控输入进欧盟的特定钢铁产品。此项法规公布于2016年4月29日。
1. 您必须持有进口许可证才能将特定海关编码的产品(包括紧固件)通关。受影响的包括自2016年5月31日起(含当日)抵达至爱尔兰或欧盟海关的特定产品。
2. 以下状况则不需出示进口许可证:
(A) 您的产品净重量不超过2.5公吨,或
(B) 您的产品制造地为欧盟、爱尔兰、列支敦斯登或挪威
(C) 您的产品在2016年5月31日前(不含当日)抵达爱尔兰或欧盟
(D) 您的产品并非属于在欧盟境内自由进出的产品,而是属于海关减免方案下的产品 (例如进储海关保税仓库程序、临时进口或欧盟委内加工关税豁免)。若该产品后续变成了可自由进出的产品则会需要出示许可证
申请先行监督之进口许可证:
1. 许可证之发给无须费用。
2. 您需要提供:
(A) 产品描述/商业名称(企业基于商业目的所使用的贸易名称)
(B) 欧盟的关税代码 (TARIC code)
(C) 产品重量(以「公斤」作为单位标示)
(D) 产品的金额价值(以欧元计) (成本加保险加运费运送到欧盟边境)
(E) 产品的生产地
(F) 产品从何处出货
3. 您必须提供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也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的影本或您的销售/采购合约之影本。
许可证的有效范围:
1. 可以在任一欧盟成员国中申办进口许可证,许可证可在整个欧盟内通用。
2. 许可证的效期为4个月。若未完全使用(not fully used)则可再续约4个月。只要您的进口单价且/或净重在5%的公差范围内,您的许可证就会保持有效。